大连理工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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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研究生院
日期:2007-11-27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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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有关精神
1.1 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派工作原则是什么?
坚持“面向学校需要、依靠学校工作、服务学校发展”的宗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 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1.2 国家的选派计划是什么?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08年计划选派6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其中,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5000名,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1000名。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由签约院校按照不超过协议规模的120%推荐人选,实际录取人数以签约规模为准.该项目主要依托签约高校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博士生导师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的合作渠道选派;同时可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
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由未签约“211工程”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及具体研究生奖学金项目的相应要求推荐人选。该项目主要通过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同时也可利用各校现有校际交流/科研合作渠道派出。
1.3 公派研究生的选派类别、出国期间及要求是什么?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研究生的选派比例至少占50%,鼓励联合培养博士生同时获得中外双方学位。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派比例不超过50%。
公派研究生选派类别分为两类: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博士生,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并获得学费资助或免学费;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为在读博士生,需提交国外院校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出国期间一般为6-24个月,
1.4 申请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3)签约高校的全日制脱产在读学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
(4)身心健康;
(5)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1.5 对公派研究生的资助范围和额度是什么?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国际往返机票(选择至留学目的地最经济、合理的路线)和按照国家财政标准提供批准留学期限内的生活费(延长期间费用一般自筹或根据审批意见另行处理),国外接收院校、机构须免学费或提供学费。部分重要紧缺学科经特殊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也可提供学费(数额极少)。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按照现行公派出国人员的生活费资助标准提供资助。
本次公派留学无地区限制,但在资助金额上,会考虑不同国家和地区消费水平而有所差异;以美英为例:
a) 美国:平均1000美金/月,根据地区差异分为三档上下浮动,浮动范围100美金;
b) 英国:平均700英镑/月,伦敦市区750英镑/月。
1.6 对派出人员如何管理?
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派出人员在国外期间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应自觉接收驻外使(领)馆的管理。
1.7 公派研究生项目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其它公派项目有何区别?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项目之一,该项目面向“985”工程重点建设的49所院校开展,由国家财政部专门立项、专门拨款进行资助。公派研究生项目依托院校进行选拔和推荐,重在高水平大学的学科建设、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建设和国家急需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每年5000个名额分配到各“985”院校,申请者先将材料提交到学校进行初步审查,再提交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最终审批。
国家留学基金委其它的公派项目面向全国进行选拔,这些项目不依托院校,由学生自行申请,并将材料提交给院校外事相关部门,再提交到留学基金委进行审批。
1.8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申请人用)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请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所提交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申请表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正式提交后不能修改有关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2.单位推荐意见表
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院系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校内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填写。
3.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复印件
①申请时须提交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邀请信/入学通知须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有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
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意向入学通知。
②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但不包括如下条件:
- 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 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硕士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
- 入学通知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单位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③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 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 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
c. 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
d. 国外指导教师。
e. 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研究工作。
f. 所需费用及数额:须交纳的学费、注册费等有关费用;入学通知中如无费用说明,则需另提交学费清单。
g. 联合培养博士生应在邀请信中注明被邀请人外语水平符合接受方要求。
h. 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④如邀请信/入学通知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需由国内单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⑤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对邀请信/入学通知有特殊要求的,按项目具体规定执行。
4.学费证明/费用证明
如邀请信/入学通知中未注明所需费用及来源,申请人须另行提交学费证明/费用证明(应由拟留学单位出具),如:
①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不收取学费/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或可提供学费奖学金;
②国外拟留学院校(单位)提供RA或TA职位的工资足以支付学费/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
5.联合培养计划(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的人员必须提交)
联合培养计划应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1000字以上(外文)。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学校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联合培养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研究课题名称;
②科研课题背景介绍;
③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
④出国学习预期目标;
⑤科研方法;
⑥科研工作时间安排;
⑦回国后续工作介绍。
6.成绩单复印件
成绩单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应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开具。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获奖证书复印件
仅需提供最近5年内获奖级别最高的证书复印件,最多不超过3个。
9.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提交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联合培养博士生如在邀请信中对方已说明外语合格,可不附。
10.二级(含)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推选单位留存)
体检表格由国内高校审核、留存。
11.其他要求:
①所有书面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
②推选单位审核后,须将每位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第1-9项)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由主管部门加盖骑缝章。
③书面材料须一式二份,提交后不予退还,请各校、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
2、我校实施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工作思路和做法
2.1国家留学基金委给我校的名额是多少?
国家留学基金委已经与我校签署了《合作开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协议书》,按照协议每年为我校提供100个指导性计划名额(含联合培养博士生50人和攻读博士学位50人),为期五年。
2.2 申请公派出国联合培养的博士生是否可申请延期毕业?
申请该项目公派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原则上不应延长学习年限。如确实需要,应按有关程序申请,但必须在学校规定学习期限以内。
2.3 学校对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年级有无限制?
学校对申请该公派研究生项目中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年级原则上限定在一、二年级,其他年级如确实需要,也可申请,但要求博士生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必须在校内,完成预答辩、论文送审、申请答辩等环节。同时申请者的学习年限不应超过最长年限(见2.2条)。因此,如果普博生已经进入第四年、直博生已经进入第五年,一般情况下不宜申请该项目。
2.4 学校对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出国时间有什么要求?
我校申请出国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出国时间一般为6-24个月。
2.5 我校关于该项目的通知和表格等相关材料从哪里获取?
本项目由各院系主管研究生的副院长/系主任)负责,请与各院系负责人联系。
2.6 申请参加联合培养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在导师指导下拟订出国期间研究计划,经过导师同意后,与国外大学导师及学校联系;登陆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在“网上申请”栏中按要求注册并填写表格(该网站每年2月20日-3月20日开通),表格中受理机构填写:大连理工大学,项目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表格填写完毕在网上提交后打印申请表格(请一定确认是否成功提交);准备好外语水平证明、国外大学邀请函、免除学费证明、双方导师签字的出国期间研究计划等所要求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2)将申请材料交所在院系负责人;
(3)院系负责人初步审核本单位申请人员的材料,根据学生情况、拟前往国外大学及专业的水平等,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推荐排序,填写《2008年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一览表》;
(4)以院系为单位将本单位推荐人员材料及院系申报一览表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5)研究生院对申请出国联合培养博士生的资格(是否在职、委托培养、定向等)、研究计划、总体论文工作安排、预计毕业时间等进行审查后,将材料送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6)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查申请材料的邀请函(时间、期限、目的等)、出访时间与邀请函申请表及研究计划的一致性,免学费证明、拟前往学校水平、语言水平等是否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规定要求,之后提交到学校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组;
(7)学校研究生项目工作组进行审查,确定我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公派出国人员名单;
(8)通过学校审查的被推荐者向国际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健康体检证明、获奖证书、申请费等材料;
(9)在校园网上公示拟推荐名单;
(10)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作为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委托受理机构,逐一核查网上数据与书面数据,加编学号,制作报表后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11)留学基金委进行最后审批,并通知学校;
(12)学校在校园网上发布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名单;
(13)被录取的同学在国际处派出办公室领取录取通知、协议、派出须知并指导办理签证申请材料事宜等;
(14)被录取同学填写校内学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报送相关部门;
(15)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指导并协助办理有关签证手续,签发派出许可等;
(16)由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机票订购、外汇领取、派遣手续等。
2.7 国家留学基金委何时下达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通知?
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4月底下达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通知。
2.8 对申请公派出国联合培养的博士生的外语水平有何要求?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该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请者未作外语水平要求,申请者的外语水平以得到国外大学的认可为准(须在邀请函中写明)。
2.9 学校是否提供公派研究生项目的英文介绍?
不提供。公派研究生项目的英文介绍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在考虑提供正式样本,在此之前请自行联系。
2.10 学籍在大工的委培生、定向生和在职博士生是否可以申请该公派研究生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委明确规定委培生、定向生和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暂不能申请该公派研究生项目。
2.11关于国外院校是否必须免学费
国外院校必须免学费或提供学费(出具免学费或提供学费书面证明)。对于联合培养博士生,可在邀请函中说明不收学费,不要求单独另出具证明。
2.12关于留学目的地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的知名院校,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和实验室或大公司实验室,具体目的地不限。但有些国家未与留学基金委签定合同,所以个别国家请与留学基金委确认一下。
2.13关于国外院校
申请人可以自行联系国外院校,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项目指南仅供参考。国外院校名单不限,世界大学排名也仅作参考。
2.14 关于国外导师
国外指导教师应为一流导师,注意同一国外指导教师同一年度内接受中国留学人员的数量不宜过多,并且不建议选择同时为国内高校特聘的教授或客座教授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国外指导教师。CSC评审专家将对国外指导教师的资质水平进行评估。
2.15 关于申请表填写
合作项目名称请填写“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留学专业、国别、院所、期限填写相应意向信息,可与最终确定信息不一致,但3月20日上报留学基金委时已确定获得资助的申请人信息,原则上不再调整身份、国别、留学院校和期限。
2.16 关于签证办理
留学美国须申请J-1签证,学生应向美方学校索取DS2019表。
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研究生院
2007年11月25日(张巍)
责任编辑:谢丽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