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那个夏天,绿子的心里直发慌,没有来由。
正值期末考试,终于熬到最后一门。
天气出奇的闷热,诺大的教室,吊扇呼啦呼啦转得不亦乐乎,附和着窗外的知了声声。
提纲上密密麻麻的字像一堆恶心的蚂蚁,穿过视网膜,成群结队地爬入眼球,钻进大脑,绿子感觉自己快要发疯了。
玩了一会儿文曲星的豪斯,一连赢了十局,游戏因失去挑战性而变得无趣。其实电脑比人脑愚蠢,尽管它博闻强记内存惊人,却比不上人脑的思维灵活善变。只要在按部就班上稍做创新,就万事OK了。绿子上扬的嘴角泛出一丝得意。环顾四周,一张张昏昏欲睡、麻木不仁的脸,使她感到由衷地安慰和平衡。
绿子的视线突然定格在东偏北大约75°的地方,一个黝黑的男生,套一件无袖T恤,浅灰,棉质。他叫大角。
绿子对穿无袖T恤的男生一向嗤之以鼻,因为这类衣服对身材和气质要求很高,一般男生穿着都有些不伦不类的感觉。而大角穿的那件T恤却像是为他量身打造的,宽阔平展的肩膀支撑起整件T恤,垂得很有质地,露出两条结实修长的手臂。大角是院篮球队的前锋。
绿子自高中起就爱看球,没有落下过一场年级的篮球联赛。虽身在文科班却常为理科的男生加油,虽遭人非议甚至攻击却仍坚持己见――篮球是不分班界的,应以球技球风论英雄。上了大学,绿子时常站在球场一隅看球,久而久之,就发现了很有天赋的大角。他一米八二,以极佳的弹跳力成为新一代的篮板王,盖冒扣篮很是出众。
当注意力回到提纲上时,绿子觉得脸颊有些发烫。
二
不好意思,让一让。
拥挤的车厢里,绿子艰难地寻找自己的位置。
同学,帮个忙,谢谢。
大角正把自己的大箱放上行李架,忽然听到身后有女孩的叫声。命令式的口吻使他很不舒服。转身,只见一个瘦瘦的女生,背着大大的书包,肩上一把黑色的吉他,双手还提着一个长长的旅行包。油然而生的怜悯取代了不满。
大角的目光柔和,绿子的心里一阵慌乱。她从书包里拿出一大堆零食,摊在桌上,说,吃吧,算是犒劳你。然后,又开始玩豪斯。
绿子玩得心不在焉,暗地里揣测对面的大角是否在注意自己,偶一抬头,用余光发现他正茫然盯着窗外,若有所思的样子。她有些失落。
喂,你听到我说话了吗?
大角笑了。这是个奇怪的女孩。
去哪?他问。
J市。
我也是。
你家在J市?
是呀,土生土长。
你呢?不要说我们是老乡呀,呵呵。
可惜啊,我是L市的,相差十万八千里呢。
你是来旅行吗?带这么多行李?
是的,不可以吗?
当然可以,欢迎欢迎。
这样啊,那你当我的导游吧。
OK,没问题。
绿子感到自己有些死皮赖脸。但是,她相信缘份。
三
第一次来J市,有些陌生。
因为是一个人,绿子感觉不错。她喜欢穿梭在陌生的人群中,呼吸陌生的空气,感受陌生的风土人情。一种顶天立地的自由感,和超然物外的归属感交错混杂,生成一种征服后的成就感。绿子知道自己年轻的心一直漂泊不定,没有一个城市可以留住她。这也是她在大学感到压抑的根源。她一直做着自己喜欢的事,尽力不去约束或施压。可是过多过久的放纵导致方向的迷失。她从小就是个方向感极强的人,对地图非凡的理解力令人折服。迷失方向意味着无助,进而恐惧,然后挫折,绝望,改变……简直无法想像。
所以她需要一个向导。
绿子,上来吧。大角白色的衣角轻拂着深蓝的跑车,流线型的车体上,阳光反射的亮点若隐若现。黑白相间的球鞋在地上轻轻一踮,浅蓝的仔裤裹着笔直的长腿,一屈一伸牵引着单车前进。
跳上后座的一刹那,绿子感觉自己的笨拙。这好像是第一次吧。
烈日下,空空荡荡的马路上,人行道两旁的白杨树无精打采地低垂着。没有一丝风。
绿子闻到淡淡的薄荷味。她晃动小腿,突然想唱“甜蜜蜜”。那是在异乡陌生的街道上,黎明载着张曼玉,用一辆24寸的破旧自行车,辗出的一个绝无仅有的爱情经典。一种莫名的幸福让她恐慌。她确信这一刻的幸福属于她,但不是永远。
四
江心岛上热闹非凡,两个人却都是喜静的。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临水的祠堂:镂花的红木桌椅,已积了厚厚的灰尘;墙上的古旧字画有些模糊难辨。
我喜欢人迹罕至的地方。绿子很满意此时的环境。
逃避只是暂时的。
我觉得压力很大,下个学期五篇课程论文,又是英语六级,又是计算机二级,还有一连串竞赛。很累,真的。
你是个上进的女孩。大角一直望着远方,目光延伸到天地的交接处。
不,本质上我是个懒散的人,甚至容易堕落。
呵呵,每个人都有其两面性,只不过有人积极的一面表现得比较多。我就相反,有事没事泡在球场上,到现在连英语四级还没过。大角回头留下一个无奈的微笑。
你是在自我检讨吗?没必要吧。人只要有一技之长,就一定有立足之地。我一直很奇怪,你的球技球感不错,为什么选了历史系。
你是第二个这么问的人,呵呵。
哦?绿子的心仿佛被轻轻敲了一下。
篮球只是我的课余爱好罢了,从未想过用它糊口。我想当爱好成为一种物质必需时,它已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了。
大角沉默了。
他答非所问,绿子对自己说。
夕阳斜照,地上斑驳的树影渐渐拉长,黯淡。树梢上的一抹金黄层层退去。
五
新学期开始了,学生会常常引进新人。
体育部一周一次的例会,绿子总是挑个偏僻的角落,翻开昨晚未完的小说,沉溺其中。会议的内容大多与她无关。她只是个负责宣传的干事,写写海报,做做横幅。一个距离政治最远的差事――这也正是她唯一满意的。
下周生科院的篮球联赛大概能结束,不如我们再延迟一周?
好熟悉的声音。抬头一看,果然是大角。手中的书不觉滑落到地上。
《挪威的森林》。大角捡起书。
借我看吧,下周还你。
不行!我还没看完呢,要不,你也借我一本?
我有一本《男人的森林》,你要不要?
好啊。
《围城》中恋爱的男女从借书开始。绿子很奇怪怎么会冒出这个念头,难道……
六
这个学期课程很紧,绿子已无暇顾及体育部的事,自然没去开会。那本书一直压在枕头底下,仿佛被遗忘在世界的尽头,一如绿子的思恋。
大角温柔的目光已不止一次将绿子融化在梦中。几乎每个早晨,绿子感到眼眶盈逸着某种清凉,她不愿睁开眼,害怕卷入那无望的爱情;她没有表白的勇气,只能站在阴影中远远地望着他;可还是无可救药地沦陷了。她努力把自己淹没在忙碌的生活中,因为他相信沉入海底放声大哭可以隐藏眼泪,最安全。
一个周末,有了喘息的机会,绿子被室友拖去看电影。进场的时候,他发现一个熟悉的背影,只是身边多了一个漂亮的女生,长发披肩,一袭白裙。很相称的一对,绿子不得不承认。
上帝是喜欢开玩笑的。
自那以后,绿子经常看到他们一起吃饭,逛街,上晚自习。
过去,绿子与大角在路上碰到,会默契地相视一笑。而现在,她只能装作不认识,或远远逃离。擦肩而过的一刹那,精心构筑的城堡分崩离析,无影无踪。
七
实际上,大角一直留意这个奇怪的女孩。
她习惯独来独往,偏爱深蓝。她常常扎着高高的马尾,骑着深蓝的跑车,飞驰在校园平坦的大道上。敞开的深蓝风衣像气球一样鼓在背后,不安分地颤动着。极易让人联想到田径场上飒爽英姿的风采。
她喜欢坐在窗台上用吉他弹唱刘若英的“后来”,一遍又一遍,随性而凄美,听得人心很疼。
她做的广告牌素以冷色调为主,一旦与篮球有关,随即变得五彩缤纷,热力十足,仿佛沉积了十几年的激情和呐喊,释放于顷刻。
她写的小说,都是悲剧,或多或少与篮球有关,男主人公似乎是同一个人,一米八二,黝黑,沉默。
人与人的相逢总是充满偶然,偶然造就种种缘份,但并不是所有的缘份都能演变成爱情。小说孕育虚幻的美丽,让人相信,让人感动,但这毕竟虚幻。
大角欣赏这个女孩,但只是欣赏。
他知道她的热情与忧伤,可他无能为力。他了解她的独立与坚强,他相信她的傲气会被一个更为出色的男孩征服,但绝不是他。想到这,大角感到胸口一瞬间的疼痛:有时他痛恨自己的庸碌,这是随心所欲导致的。她爱他,他却不能爱她,他不能给予她所需要的。他只是个平凡的男孩,满足于平静如水的生活,满足于身边这个小鸟依人的女孩。他别无选择。
那本《挪威的森林》一直放在枕边。他想,如果直子仍活着,渡边的选择绝不是绿子,正如他。
八
幸福的路太短,总想赖着不走,怕没几步就到了尽头。“直子”出国后,大角意识到平庸是一个致命的错误。
大三快结束时,学校的篮球联赛拉开战幕。那是大角的最后一场比赛。他决定大四一心一意准备考研,为自己的前途打拼。
前两轮淘汰赛顺利过关。决赛又遇到老对手数理学院,实力相当,比分咬得很紧。最后五秒钟,人文学院仍落后两分,大角猛地一记三分球垫定胜局。
全场欢呼雀跃时,大角一眼从观众席中认出绿子。
四目相对,泪水不经意滑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