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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处通报两起案件情况

2007-04-11作者:single
4月8日,校公安处破获一起连续在我校图书馆实施盗窃的案件。自去年12月末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多次利用从我校学生借来的学生借阅证进入图书馆,用剪指甲刀背面撬开三楼、四楼阅览室外铁柜的小锁头,盗取书包内的现金近三百元。赵某已移交到大连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因赵某系惯犯,且屡教不改,将被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

4月9日中午11时45分,公安处同志经过近十天的蹲坑守候,在西山二食堂当场抓获两名正在掏包的犯罪分子,逯某,男,34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富强乡敬义村六队。袁某,女,40 岁,辽宁省大连市北明广28-9号。两人均为聋哑人。经过审查,两人利用聋哑人残疾身份多次到我校二食堂、民勇食堂、北山九食堂、十食堂扒窃学生钱包、手机等物品,且属于团伙犯罪,现正在查找其他团伙成员。

这两起案件提示同学在图书馆看书时,一定要将书包锁入铁柜内,并用较大的锁头上锁以确保安全,书包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进入食堂吃饭,要提防手机、钱包被掏,不要将书包放在餐桌上占座。


编辑:姜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