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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宏达法官受聘我校兼职教授

2007-03-19
为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拓宽理论教学内容,开阔学术视野,实现我校高级应用型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近日我校聘请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高级法官崔宏达先生为大连理工大学兼职教授。3月16日晚,聘任仪式暨崔宏达教授学术报告会在我校文科楼610举行。聘任仪式由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律系系主任费艳颖副教授主持。


在聘任仪式上,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洪晓楠教授首先介绍了崔宏达庭长的工作履历和学术研究领域及成果,随后为崔宏达教授颁发了聘任证书并佩戴校徽。崔宏达教授表示,对受聘为大连理工大学兼职教授感到十分荣幸,将尽全力为法律系师生服好务。


聘任仪式结束后,崔宏达教授为法律系全体师生作了题为“证据规则审判实务”的学术报告。在近两个小时的报告中,崔宏达教授结合审判工作实践,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为切入点,从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适用相关的一系列学理问题。师生们对崔宏达教授的报告多次报以热烈的掌声。


学术报告结束后,费艳颖主任代表全体与会者对崔宏达教授表示感谢,并希望以此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我校与大连市中院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