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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处关于面向全校师生开展征集校园道路名称的通知

2006-11-20作者:single
校园道路名称不仅是学校内部交通的标识,也是学校文化品位的表征。近年来,随着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我校校容校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校园道路也在不断拓展,然而道路名称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新建道路一直没有名称,二是原有道路名称在风格、内容方面也需要进一步推敲,为了使校园道路名称规范、协调,优化我校育人环境,创建和谐校园,提高校园文化品位,方便交通,我处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包括离退休教职工)开展征集校园道路名称的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命名要求: 1、命名应有整体感,风格一致,富于文化内涵,避免古奥、生癖,路名要求简洁、明晰,能够承袭学校发展文脉,体现我校办学特色,对学校教书育人宗旨具有一定的昭示作用。路名由名称和名称释义两部分组成。名称限于3个或2个汉字,如“某(某)路”,名称释义不少于20个汉字。 2、命名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要求。

二、征集时间: 自11月20日起至12月15日止。

三、送稿方式 在参与投稿前,先到国有资产处校园管理科领取一份校园道路现状规划图。参与征集名称的应征稿,可采取以下方式送稿: 1、本人送达:在信封正面注明“道路名称征集”字样后,直接送往国有资产处校园管理科(2号办公楼402室)。 2、电子邮箱:电子邮件应征者在邮件主题栏标明“道路名称征集”字样后,直接将稿件发往nmst@。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1、评选:国有资产处将组织相关专家成立校园道路名称征集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稿件进行评选。 2、奖励:国有资产处将对此次命名活动设立一、二、三等3个奖项进行奖励。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和国有资产处网站上公布。

五、活动声明 1、应征者需认真提供个人真实信息资料,以便我们与您及时取得联系。 2、稿件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大连理工大学所有。 3、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连理工大学国有资产处。不明事宜请咨询:0411——84707751,联系人:杨峰。


编辑:刘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