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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6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通过专家组验收

2012-12-06

12月3日—4日,我校6个“十一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接受验收。验收专家组组长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副校长孙小平教授担任。专家组成员包括南京大学化学实验中心主任、教育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学科组组长张剑荣教授,合肥工业大学工业培训中心主任、教育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训练学科组副组长朱华炳教授,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信号与信息处理研究所所长张石教授,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孙延鹏副教授。

通过听取现场汇报、审阅有关材料、召开教师及学生座谈会、实地考察基地等方式,专家组一致认为我校6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完成了建设任务,达到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验收标准,建议通过验收。

12月4日上午,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验收汇报会在新建成的桥梁结构实验室报告厅举行。验收专家组全体成员,我校副校长李志义,教务处、相关学部(学院)负责人,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员等参加了验收汇报会。会议由教务处处长朱泓主持。

李志义副校长代表学校对专家组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从学校发展历程、师资队伍、办学规模、学科专业等方面介绍了学校情况。李志义副校长表示,学校非常重视实验室建设及实验教学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激励教师投入实验教学。学校十分关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工作,在各实验教学中心自评的基础上,多次组织专家对6个实验中心进行检查。真诚希望各位专家进一步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实验教学中心改革与建设工作给予指导。

专家组组长、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副校长孙小平教授讲话并主持验收汇报会。孙小平组长对大连理工大学为此次验收工作所作的精心准备表示感谢。他指出,验收工作要通过听取现场汇报、审阅有关材料、召开师生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项建设指标逐项考核,最终目标是要总结推广经验,真正起到示范作用。孙小平组长表示,专家组组织实施验收也是学习的过程,验收过程中学到的经验一定会应用到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去。

基础化学实验中心主任孟长功教授、工程训练中心主任梁延德教授、电工电子实验中心主任金明录教授、基础物理实验中心主任周玲教授、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主任洪晓楠教授、土木水利实验教学中心主任陈廷国教授分别从基本情况、建设成效、自身特色、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了汇报。

验收汇报会结束后,专家组对6个实验教学中心分别进行了实地考察,并针对各个实验教学中心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12月4日下午,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验收意见反馈会在我校国际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举行。专家组全体成员,我校副校长李志义,相关学部(学院)负责人、各实验中心主任等参加会议。

专家组组长孙小平代表专家组宣读了反馈意见,对学校各实验中心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通过对大连理工大学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的验收,专家组认为我校6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均按照建设目标完成了建设任务,达到了验收标准,建议通过验收。

专家组对我校各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大连理工大学各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深入贯彻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学校高度重视改革与建设工作,支持政策到位,各实验教学中心工作成绩值得肯定,学生们展现了较高的工程实践能力和能力。专家组建议学校进一步重视国际化办学,开阔视野,发挥理工科高校领军作用;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中心的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李志义副校长作总结发言,感谢专家组的辛勤工作,对专家组给予学校各实验教学中心的总体评价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虚心接受。学校将认真思考落实这些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将加大建设投入,努力推进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持续建设。(文/张平媛 记者团 王阿曼 图/刘勃 记者团 杨威 刘看玲)

来源:宣传部 新闻中心
编辑:宋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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