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企合作 共存发展
大连理工大学校企合作始于改革开放初期,由被动到主动,由自发到有序,与企业携手,在探索开拓中经历了“校企科研项目合作、创建校企合作委员会平台、联建企业国家技术分中心、开创校企合作研究院”四个阶段,校企合作现已形成了多种平台、多种模式共存发展的蓬勃态势。
为克服单纯项目合作模式弊端,改变不能确保校企长期稳定合作发展的不利局面,在辽宁省、大连市经委的关心指导下,大连理工大学分别与省内25家大中型企业及大连市20家企业于2000年联合成立了“大连理工大学(辽宁)校企合作委员会”和“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校企合作委员会”,校企合作委员会是校企间开展长期合作、谋求共同发展的一个科技服务平台与纽带。在这一平台上,会员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技术需求,更多地引进高校的技术成果和人才,深入、全面地开展与大连理工大学的合作。这两大平台自2000年创建以来,现已形成拥有56家省内化工、装备制造、原材料等领域的大中型会员企业网络。截至今年8月,大连理工大学这一校企合作模式已为辽宁省企业完成合作项目530多个,合同总金额为1.5亿元,提供现场技术服务、诊断780多次,解决620多个技术难题,累计创造的经济与社会效益达12.6亿元。
随着市场激烈竞争的重压和对强化科技实力的趋同认知,校企合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企业针对自身研发力量不足的现实,希望借助学校技术力量进一步提升科研攻关能力,主动与大连理工大学联建企业国家技术分中心。在合作中,企业技术中心将设在学校的技术分中心纳入到自己的技术管理工作中来,每年定期向分中心下达年度研发任务,由分中心执行,同时分中心与企业联合申报和承担各类计划项目。这种合作在整合企业与院校的技术力量方面又进了一步。目前,辽宁省经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共23家,其中就有8家在大连理工大学设立了技术分中心,还有10家与学校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
二、创建校企合作研究院新模式
大连理工大学在全国率先创建出既有传承又有发展的校企合作新模式——校企合作研究院;先后与沈阳鼓风机集团、辽河石油勘探局等大型业内领先企业集团组建了沈鼓—大连理工大学研究院、辽油—大连理工大学研究院,开创了校企合作工作的崭新局面。
校企合作创建研究院的初衷在于将企业发展成为世界级知名企业,将学校建成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双方在多年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采用全新合作模式,企业派出研发机构入驻校园,在学校建立“研究特区”,双方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切实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院一经诞生,便引起多方关注并显示出巨大生命力。
在实践中,校企合作研究院模式呈现如下新优势与特点:
1.运行理念新。研究院模式突破了以往校企合作人才、项目、技术全面共享的运行理念,在学校划出了科研特区,开放学校科技资源,学校与企业一样也进行人、财、物的投入。对面向海内外招聘的相关科技人员,先招聘入校,享受学校教工所有待遇,可带研究生,但不承担学校教学、科研任务,专职负责企业研发,研发成果属于企业。更确切地讲就是企业将研发基地逐步全面交付给学校,学校成为企业的科技“后大院”。
2.管理机制新。研究院模式的管理机制采用全新的企业化研发模式,有独立的运营、预算管理体系,既不同于学校又不同于企业。研究院人员名义上属于学校,既享受学校工资、住房、子女教育、职称评定的优惠待遇,又享受企业提供的津贴、补助及科技奖励等企业福利,但从管理角度讲只对研究院负责,无论是日常办工,还是科研管理均如此。
3.价值理念新。研究院模式所提倡的价值核心理念是为企业作贡献。执行并灌输一种既不同于企业又有别于学校的文化价值观念,是将企业难以解决的上下游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复杂问题简单化的有效方式。
4.聘任机制新。研究院模式的人员聘任既全又新,全是指工作岗位全(包括所有工勤人员、技术人员、管理者等),且所有人员均需得到校企双方认可方可聘任;新是指聘任专家选择机制新,研究院初期的招聘工作由学校承担,组建初期校企双方均需派出相应人员以维持其科研运行。学校聘任后派出到研究院的科研人员拥有2年的工作适用选择权,在研究院工作期间,学校承诺提供保留其所在院系的研究场所等多种便利,允许其离开研究院回校任教。
5.科研流程新。研究院模式的研发绝大部分用于企业的技术储备,企业每年投入定量科研经费(沈鼓投入不低于2000万元/年、辽油不低于3000万元/年)用于维持研究院的整体运行,企业决定研发方向,换句话说就相当于研发技术直接产业化,直接提高了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缩短了科研成果的产业化流程,提高了转化率。
研究院模式的创建和运行是对党中央高度重视工作的一次实践演示,是校企双方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稳定合作所结出的硕果;是稳定科研方向、稳定科技投入、稳定产出成果、稳定培养人才、科技成果快速产业化、稳步提升企业能力、水平及知名度的校企合作优选之路。
《中国教育报》2007年1月1日第5版
来源:中国教育报
编辑:姜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