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

【六中全会】学校召开第十三届纪委第四次全委(扩大)会议

2016-11-10作者:姚璐

11月8日下午,中共大连理工大学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在主楼512会议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成恩主持会议,学校纪委委员参加会议,二级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校纪委办公室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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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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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恩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新规定,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准则》和《条例》两个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为新的历史条件下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必将开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一是要增强核心意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二是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做好党内监督;三是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四是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五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当好人民公仆,决不允许做官当老爷;六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七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八是必须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九是要求领导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管理好身边人。

李成恩强调,全校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行推进,全校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牢牢把握精神实质,深刻领会精髓要义;各位纪委委员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率先垂范,执纪先学纪,正人先正己,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以两项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

纪委副书记杨炳君带领与会委员认真学习了《准则》和《条例》,重点强调了《条例》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各级纪检部门要深入学习,用于实践,指导工作。

来源:宣传部 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