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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援疆促发展 同心同向增质效——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八师分院与我校三方签署《数字检察科技合作协议》

2024-02-02作者:姚雨辰

近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八师分院(以下简称“新疆第八师分院”)与我校举行了数字检察三方合作签约仪式,标志着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与大连理工大学在数字检察“检校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向“检察援疆”“科技援疆”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焱,新疆第八师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晁东,副校长姚山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大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房明,新疆第八师分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邵红海,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李先能分别代表三方签署《数字检察科技合作协议》。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宋晓兵与新疆第八师分院政治部主任邵红海共同为 “大连理工大学数字检察教学实践基地”揭牌。

周焱就三方共同开展好数字检察研发应用工作提出了工作建议,他表示,大工在大数据管理与决策、人工智能算法等方面的研究居于全国领先地位。相信在大工科技助力下,在大连市院与新疆第八师分院共同努力下,两地检察机关将会跨越三千七百公里的地域阻隔,共同在应用数字赋能上实现新突破。晁东表示,新疆第八师分院和大连市院在长期法律监督工作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应用场景和数据来源。此次与大连理工大学签约合作,使法治实践与大数据科研紧密融合,必将实现“1+1+1>3”的数字化治理效能倍增效果。姚山在致辞中指出,三方的合作打破了地域局限,开创了“科技援疆”“检察援疆”的模式创新,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合作。大工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组织研究力量,共同开展数字检察的科学研究、咨询服务等工作,促进大数据技术与检察实务的深度融合。三方希望继续以“大数据法律监督联合研究中心”为依托,切实发挥“数字检察”对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引领作用,坚持推动“检产学研”研发模式纵深推进、高度融合,实现在检察业务、检察管理和检察服务等方面的全方位应用。

下一步,三方将全面落实最高检关于“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依托我校科研团队在大数据管理与决策、人工智能技术等方面的科研优势,持续推动合作共赢,努力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促互进的良性互动机制,在大数据监督模型研发方面同向发力,为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来源:经济管理学院
编辑:常思萌